第二百九十六章 新旧交替的时代 二(2/5)

这一阶段的纺织行业因为政府秉持抓大放小、主要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思路,呈野蛮生长姿态,一批又一批涌入的海外华商将资金投入到本金小、收益快的纺织行业,为了获取更高利润,降低原料采购成本、打压竞争对手、压榨底层华人女工,缺乏有限监管的纺织业主逐渐露出资本的本性,贪婪的扩充着产品市场占有份额。

纺织行业野蛮发展的情况逐渐引起政府官员的注意,1875年李明远指派政府派遣专员调查纺织业实际情况,根据三个月在本土各地的调查结果显示,

私营纺织厂中,大约六分之一职工是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未成年女工,大部分的女工通常每天工作12至14小时,一个月休息两

天,而且女工开始工作后,纺织厂主每个月都会从女工的工资中,扣除早先交付给女工家人的安家费。

克扣工资、女工住宿环境恶劣,调查得出的种种结论使得政府无法坐视纺织业继续野蛮生长下去。

1875年十一月,政府颁布实施《工商管理法》,法令明文规定,一:女工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十小时,工厂主不得用强制手段迫使女工加班,

二:禁止雇佣未满十五岁的女子及禁止女子深夜劳动,

三:女工及其他工人每周获得一天的法定休息日。……

紧跟着《工商管理法》颁布,汉国政府随即着手整理纺织行业乱象,一批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纺织厂被严令限期关闭,同时政府与一批有实力的华商共同出资收购整合各地纺织厂,将政府名下的纺织厂重组为以苏松纺织厂和江南纺织厂为主的两大国有纺织集团。

国营纺织厂引入欧洲七天为一个周期的工作制度,每周周日休息一天,年末年初和夏季各十天休假、一天工作九小时,由国营纺织厂免费提供伙食费、宿舍费、医疗费和制服。

国营纺织女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相比私营纺织厂相当充实,每周周一、周三、周六,国营纺织厂都会抽出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安排纺织女工到夜间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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