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村人归村,市民归市(2/4)

“这就是西周的制度啊。”郭康评价道:“那会儿很多诸侯国叫‘夏君夷民’,罗斯各国其实也可以叫‘罗斯君,斯拉夫民’了。而城里那些,就是他们的国人吧。这就很好理解了。”

郭康甚至觉得,明朝要是派一些史学家来欧洲,估计可以大幅推进历史研究,破解很多悬案。他们这里堪称社会制度活化石,什么古早的东西都能碰到……

“其实还是不太一样。”普龙斯基想了想,说道:“我听我妻子讲过这个问题——你们似乎都喜欢往这个方向想。但在我看来,罗斯地区的情况,还不太一样。”

“塞里斯的上古时代,城外也是有统治机构的。名字我记不太清,但那里的文献明确说过,是有的。罗斯地区可没这种东西。”

“而且,那个‘夏’和‘夷’,只是他们自己的区分。”他摇着头说:“那边的人分的太细了。要是在我们看来,这两类人根本就是同一群的。但我们这边可不一样。罗斯人和斯拉夫人,是真的有很大区别的。”

“哪怕后来城市扩大,王公控制的地区增多,很多斯拉夫人也加入了城市,他们也和其他地方,处于不同的文化环境中。硬要对比的话,罗斯城镇和村社的关系,不是国人和野人的关系,而是诸侯国和蛮夷国家的关系。”

“村社也能算国家么?”郭康问。

“就独立性和双方之间的关系来说,我觉得也差不多了。”普龙斯基耸耸肩:“城市是大国,村社是异族小国,大国要求小国定期上贡——他们就是这种关系。我觉得,要把国人和野人加起来,才能与罗斯城市对应。”

“那就是说,我们去调查土地和作物,新建农庄,等于这个地方又多了很多诸侯国,是么?”王大喇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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