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蛛丝马迹(2/4)

几分钟后,徐华讲完,柳家明蹙眉问:“你们决定对石云涛刑事拘留?”

徐华道:“石云涛不承认受贿事实,但我们找了另外两名证人,证明石云涛确实收受了行贿人一万块钱,因而决定对石云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便进一步查明事实,办好此案。”

柳家明问:“如果你们采取刑事拘留之后,石云涛仍然不承认怎么办?是不是这样就可以认定石云涛受贿了?”

话音刚落,韩进开口道:“我们可以根据现有证据认定石云涛有受贿行为,在他办公室搜查到涉案赃物,有行贿人的指证,还有行贿人工程合作伙伴的证词,行贿人儿子也出面证明,行贿人为了他工作的事向石云涛行了贿,这样形成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石云涛受贿了。”

韩进这样一讲,柳家明眉头竖起来问:“行贿人是怎么把一万块钱交到石云涛手上的?”

韩进答:“行贿人讲,是他到石云涛的办公室交给石云涛的,石云涛推辞一下就收受了。”

柳家明又问:“是什么时候的事?”

韩进道:“行贿人说是在石云涛被我们带走之前一个星期,他向石云涛行了贿,一方面感谢他在工程上的帮助,另一方面也是想让石云涛帮忙给他儿子找工作。”

韩进刚说完,徐华插了一句嘴:“行贿人这样讲,还是比较合乎情理的,只是石云涛一概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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