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旧港宣慰司(2/3)

当然了,最能证明“旧港宣慰司”属于明朝疆域的“证据”,恐怕要数施进卿的继承权斗争事件了。西元1424年施进卿去世,他的儿子施济孙派人向明廷请封,想要继承“旧港宣慰使”的官位。

施济孙的使臣声称“宣慰使”的金印已经毁于火灾,请求朝廷重新赐予。父位子承是古代人类社会最常见的规矩,而明廷也没有察觉其中的异常,于是满足了施济孙的请求,并让郑和于1431年再下西洋时,顺便去“旧港”完成“新宣慰使”的册封仪式。

经过多日航行,待船队到达“旧港”后,郑和按常规宣示了永乐皇帝的圣旨,原以为当地人会欣然领命,“宣慰使”之职早一天得到册封,这“旧港”便早一天安稳下来。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一向对郑和及大明恭顺的“旧港华人”群体,居然敢公开对这个任命有异议。

经验丰富的郑和没有发怒,很快召来当地大族和巨商的代表,仔细查问才知道,原来施进卿临终前有遗嘱,将“宣慰使”之位传给了女儿施二姐,并把金印也交给了她,因为“金印”是“宣慰司”职权的象征。

旧港众人还表示,“传女不传子”这个规矩确实是从“中国老家”带过来的,而且施二姐继位后,延续了施进卿的治理办法,保持了“旧港”社会的稳定,因此已经得到了当地华人百姓们的信服。

施济孙作为儿子,不甘心失去继承权,这才隐瞒实情向朝廷讨封,企图借助明朝的权威以夺取“宣慰使”之位。没想到,朝廷虽然被他所蒙蔽,却派郑和前来册封,可见明廷还是颇为重视“旧港宣慰司”的。

“传女不传子”虽然与通常规矩不合,但明朝对各“宣慰司”的基本政策是尊重当地风俗。因此,郑和认为由施二姐接任符合当地风俗和朝廷政策,于是重新册封新一任“旧港宣慰使”为施二姐。

此举得到旧港众人的热烈拥护,而阴谋败露的施济孙则流亡海外,再也没有回返旧港,还怕明朝官府追责其“犯欺君之罪”并将其杀头。由此看来,“旧港宣慰使”这个职位只有得到明朝的册封,才算名正言顺。

施进卿家族虽向明朝和满者伯夷两方同时称臣,但无论从官方还是民间心理层面,都把自己看作是明朝子民,应该得到明廷的认可。至于“施家”为何执意向“满者伯夷”称臣纳贡,原因是對方實力強且離得近。

由于明朝离自己太远,一旦与敌人打起仗来,明朝军队肯定不能及时赶到解围。而“满者伯夷”这个“邻居”不仅离得太近,而且还不讲武德,敢四处出击,实力又强,打不过它就治好顺从它,否则隨時會被灭。

值得一提的是,施进卿与郑和都是回教徒,对伊斯兰教在旧港的传播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与此同时,一些当地华人也开始改信伊斯兰教,成为了华人与回教徒团体之间的桥梁,这有利于增进“旧港”的繁荣。

施进卿、施二姐父女按照中国传统模式治理“旧港”,兴农助商,传播儒学,积极发展与大明及周边地区的经贸文化往来。当时,“旧港”的占地面积比现在后世“巨港”的400平方公里更大一些,而且华人也占当地人口的绝大多数,。尽管也有不少土著居民,但两者之间长期和睦相处,使旧港成为南洋有名的商埠。

只要有郑和船队存在,“旧港”等地的华人就可以得到来自“母邦”的支持,不用担心被欺负。不过,“满者伯夷”对旧港一直怀有野心,但碍于大明的强大,只能暂时压抑住这种野心。然而,到了西元1431年,也就是郑和的第七次下西洋,终于完成了他生命中最后一次大航海。这也是古代中国海外经略的最后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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