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明朝那些事儿(中)(3/3)

这所谓的“粮长制度”其实就是一个“损人利己的圈套”,只是方便朱元璋在需要时,将对方全部收割而已。为何这么说?因为在洪武四年(西元1371年),朱元璋在直隶南京、江浙地区、湖广地区、两广地区、福建地区(包括台湾岛)实行了“粮长制度”,以10000石粮食的年税收收入来划分区域,便于征粮。

当时,每个区域都必须找一人来当“粮长”(相当于后世“乡长”),另找俩“大户”来当“副粮长”,协助“粮长”征粮,以完成朝廷下发给当地官府尤其是各地县衙的征税任务。“粮长”的任务就是负责每个区域的“税粮征收”(交公粮)和运输“税粮”,但朝廷不会给这些“小吏”们发“俸禄”(工资),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解决。

对于这些基层小吏来说,朝廷不给自己发工资,也没有任何活动经费,那可怎么办?能罢工么?那就等着被杀头吧!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因为“粮长”作为后世的“乡级干部”,跟“县令”(“县长”)这样的“小品芝麻官”多少有些“裙带关系”。于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就顺理成章了,而索拿卡要自然合情合理合法。

可对从“和尚”兼“乞丐”混成人上人的“朱重八”来说,他对从宋元时就遗留下来的社会底层之间互掐的这一套逻辑如何不烂熟于心?于是,他心想首先你“粮长”负责的区域如果收不上来粮食交税,那就由你“粮长”自己掏钱来交,缺多少就自己去补多少。“粮长”一人搞不定,那就让两个“副粮长”一起想办法来解决问题。

况且,当时的百姓们交税还得自己去交(公粮),不仅运输成本高,而且收粮的“小吏”们还会借故刁难和盘剥交粮的百姓。所以,历朝历代都有人充当“揽纳户”(多与“副粮长”有裙带关系),方便与当地官府勾结起来瞒上欺下。而朱元璋执意要“大户”来担任“粮长”和“副粮长”,只为取代那些良莠不齐的“揽纳户”。

这就是朱元璋巧妙地“用百姓来治理百姓”,再加上朱元璋极度不信任官僚集团,因此才创立了这个所谓的“粮长制度”,负责收粮和运输。“粮长”们先是跑到农户家里挨家挨户地收粮食,待收到粮食后,还得自己掏钱来修建“粮库”,然后再负责运输。如果没能完成收粮的任务,轻则自己掏钱补上,重则直接杀掉!

不过,“富户”们当“粮长”也有不少好处,如果运气好的话,待其送粮到南京时,可能会见到朱元璋,因为朱元璋同時對成百上千名“粮长”施行训话,如果应对得当,可能就直接被朱元璋提拔成“官员”,不用考科举了。若赶上朱元璋心情好时,可能还会发点钱来打赏,毕竟皇帝老子的打赏,少了也拿不出手,稳赚!

此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特权”,即除了和“粮长”本职工作有关的罪行外,其他罪行都可用钱来赎罪。所以,当朱元璋一级一级查下来时,最终会查到的基层负责人(小吏),也就是各地的“粮长”和“副粮长”。

这时候,朱元璋表面上怒火冲天,实际上心里偷着笑,因为他又可以收割这数十百万的“基层小吏”了,于是将这些“富户”们没收土地和财产充公,将其全家发配到边疆垦荒种地,为军队提供粮食,妙哉!

不过,尽管基层官吏确实存在贪污腐败现象,然而,造成“大明帝国”税粮(公粮)出现巨大额度亏空的主要原因,则是朱元璋制定的“官田”税赋太高了,即便基层官员们全部化身为“酷吏”,也难以完成任务!

最终,整个“郭桓案”中有大量的百姓(“富户”)被卷了进来,数十百万人被抓到大牢里治罪,让朱元璋完成了“定向收割”,所得钱粮正好能支持自己对北方蒙古草原反复征战,稳定北部边疆,并巩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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