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巫女&扶桑神道教(2/4)

“龟津比女”就是“巫女”,而“太诏户命”则是“巫女”们在“神社”中的职位,负责在祭祀时颂念咒文以敬神明鬼。以前,“祝词”肇生於神对人之“宣命”,后来则逐一变为人对神之“愿文”。因此,“祝词”即为“诏命”。

“祝词”与“宣命”、“托宣”之间也有关系。相对于凡间俗语,“神语”是为“托宣”,表示其乃留存后世凡间之“返祝词”的意思。此外,古代倭国“女巫”们施展“咒术”所用的材料多种多样,甚至包括与餐饮有关之物。

米与水、盐巴与川菜、酒、饴、蒜、蓬都可用,甚至连“追傩”(跳大神)时所用之“豆”也可以用来施展诅咒。但一些因为“咒术”而“发达”的常见器具有玉与镜、剑与比礼、栉亦属此类。幡、帜、币等更不待言。

“比礼”则是“巫女”们为了施展“咒术”而专门製造的特殊器具,相当于“修真者”们所用的“法器”,具有放大“诅咒”的效力。此外,民间“巫女”还会用被诅咒目标的“排泄物”来施展“咒术”,例如用对方的“血液”、

”唾液”、“尿液”、“粪便”等“与生俱来”之物施展诅咒,效果或许能出其不意,神之堪比“钉头七箭书”!

当然了,对于相信“万物有灵”的“巫女”们来说,只要具备沟通“鬼神”和“精怪”之力,则施展“咒术”所用之物不受限制,比如笹叶与贤木、榉木与苇、宍(しし)与鹀、鹈与蟹、石与土,甚至连灰亦具有咒力。

当“巫女”作法施展“咒术”时,其种类五花八门,基本上都是依靠自己强大的精神力来感应隐藏在“平行时空”(“异面法界”)中的种种“强大存在”,借助其“元神投影”、“神念附体”或“现身护法”来达到预期效果。

不过,对于无灵根且精神力弱小的凡人来说,无论“巫女”们如何“表演”,凡夫俗子们也不会有所感应,当然也不会明白其中的“玄妙”,除了看热闹不嫌事大之外,就仅能记住“巫女们”跳大神时的诡异场景罢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