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都是白经理让我干的!(求追读)(3/4)

回到家之后就是继续等待,生活两点一线,每天除了律所就是家,顺便也带一带那些实习律师们。

腾达算是京州有名的大所,法律顾问……也就是法律销售们那边经常会有一些案子转进来,顺便做做咨询,稍微赚点钱糊口。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尽管老唐已经心急如焚,但没办法,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去问,用这种方法让法院稍微快点。

终于立案了,这个没有任何意外,用立案庭那位工作人员的话说,这些材料太标准了,标准的就像是这家伙以前做过很多自诉一样。

知道立案老唐就放心了,子弹飞了这么长时间,也终于可以落地了。

…………

九月二十八日,马上就要迎来国庆假期,可能考虑到做的事不那么地道,侯总决定给小区做点装饰,庆祝国庆。

小区门口,白经理带着物业的员工正在忙活着,侯总在一边指指点点,表现出一副很亲民的样子。

正在此时,孔秀芳的手机响了,拿起来嗯了几声放下,满脸的疑惑。

“小孔,你这是怎么了,好好干活啊!”白经理喊道。

孔秀芳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白经理,刚刚打电话的说是兰山路派出所的,问我在哪呢……”

“派出所平白无故给你打什么电话,一看就是骗子,你干活就行。”

结果白经理的话刚刚说完,旁边就出现了一辆警车,两个民警下车喊道:“孔秀芳,谁是孔秀芳啊?”

还真的是警察来了,白经理和侯总看了看没说话,孔秀芳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就是。”

为首的民警上前道:“孔秀芳是吧,身份证号……我们是光明分局的,现在呢接到光明区法院刑事立案通知,你涉嫌网络诽谤,现在对你进行刑事传唤!”

“这是传唤决定书,你和我们走吧。”

传唤其实就是让你去问话,有规定时间,到了时间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程序那就得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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