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意义(3/4)

父亲跟母亲在笑。

团团圆圆围绕在旁边打转。

一切都很好。

一切都很美。

吃过年夜饭后,程行也上床睡觉了。

天很冷,而且早上他们还得去地里上坟。

早上六点钟吃过早饭后,程行他们拿着纸和炮,到了地里给太爷爷跟太奶奶上了坟,一起上坟的人有很多,因为算到太爷爷那里,他们这一脉的人,得有几十人了。

上完坟之后,程行跟程船又拿着礼物去程平家里拜了年。

大年初一,他们这里是需要给长辈拜年的。

给长辈拜年,程行还没结婚,只需要程船去就行了。

但是给程平拜年,他们两人则是都需要去的。

因为程平不只是程船的老师,还是他的老师。

雪下了一夜,今天还在下着。

程行他们踩着三尺厚的雪,到了程平家里。

开门的是他们师母沈兰。

沈兰看到他们后忙帮他们迎到了家里来。

只是看着父子二人手中拎的礼物,又说道:“来就来了,还带那么多礼物干什么?”

“得带的,哪能空手来。”程行笑道。

“程老师,程船跟程行来了。”沈兰对着屋里喊道。

听到沈兰的这一句程老师,程行笑了笑。

沈兰一直以程老师称呼程平。

十多年前程行在镇上上学的时候。

沈兰就已经这么喊了。

而屋里的程平在听到程船跟程行来了之后,忙从屋里走了出来。

“程老师。”看到程平,程行给他鞠了一躬。

岁数越大,程行越佩服这名在十九里镇辛苦耕耘了数十年的程平。

他一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十九里镇的孩子们。

看到程行这样,程船也忙给程平鞠了个躬。

“程老师,我们父子来给你拜年来了。”程行笑道。

“好好好。”程平望着眼前的这对父子,眼里满是笑意。

在他的那么多学生当中,程船与程行无疑是最有出息的。

而程行所达成的成就,又是他最为喜欢的。

他对金钱看的本就不重,所以虽然程船如今混的不错,但他最喜欢的还是程行这种以文章名天下,以满身的文学才华名誉天下。

作为一名老师,带的学生里面有几个混的不错赚了些钱的学生不算什么,但是如果能教出一个写的文章能轰动文艺界,写的能闻名天下的学生。

那应该才是所有老师教书育人后的最终梦想。

程行的文章他都有看过。

《灯火》因为是写的自己,他不好评价。

他没怎么待在城里,对于程行笔下的《安河》,感触并不算深。

但这两篇文章,无论哪一篇写的都很好。

而程平最喜欢的,无疑是最近几天刚在省文化报上刊登的《草萤有耀终非火》。

听说这期的报刊上有程行最新的文章之后,程平还特意让人从城里帮他买了一份,因为乡下的小镇上,是没有报纸卖的。

看完之后,石破天惊。

这篇文章辞藻之华丽,用典对仗之美,让人读完只觉得文采飞扬,才华横溢。

当时程平在办公室里看完之后,恨不得立马用力地去拍几下桌子。

他倒是有些明白何为拍案叫绝了。

对胃口的东西好到一定程度,是绝对会去如此做的。

而且,这篇文章,还是程行考试时的即兴之作。

在小学时,程行的语文成绩不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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