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十三年前的案子(4/4)

“这个解释,我当时觉得没有问题,因为唐一安在公司的地位,本就高高在上,马慧茹一个前台心生惧意也很正常。”

陈益:“查胃溶物和血液药物残留吗?”

侯广义点头:“查了,而且还是唐一安要求的。”

“当时他表现的非常惊愕,坚持自己绝对没有强奸唐慧茹,就说自己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还让我们查是不是被下药。”

“这个人还是很聪明的,我也把该查的地方都查了,但是可惜,没有发现对他有利的证据。”

“作为刑警,证据为主,最终只能零口供起诉。”

陈益目光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继续问道:“从马慧茹逃离现场到报案,过去了多久?”

侯广义:“大概六个小时。”

陈益:“嗯?这么久?”

侯广义:“马慧茹说她当时非常害怕,整个人都是蒙的,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在回过神来冷静后,才来的市局。”

陈益不再说话。

三人看着陈益,也都沉默下来。

从案发过程和调查过程看,唐一安罪名是成立的,换做其他人调查,恐怕也会是相同的结果。

并且侯广义已经算非常负责了,没有听马慧茹的一言堂,排除了多个可能。

但结果依然没有变化。

许久之后,周业斌开口:“陈益,你还是怀疑马慧茹诬告吗?”

“说结论前,要抛开唐一平的案子,毕竟这只是你们的推测。”

陈益揉了揉眉心,说道:“周队,很抱歉我抛不开啊。”

“推测需要完整的一条线,中间不能断掉也不能抛开。”

侯广义摆手阻止周业斌,看着陈益道:“那就基于唐一平的案子,说说疑点。”

“来,抽根烟。”

说着,他将烟盒递了过去。

陈益接过开口:“从案发过程看,马慧茹的大部分说辞都有证据支撑,但有两件事没有。”

“这两件事,全凭她自己的嘴,说什么就是什么。”

“第一,为什么在里边待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第二,为什么在案发六个小时后,报警。”

“值得注意的是,两件事相当关键。”

听得此话,侯广义说道:“两个小时我明白,存在制造现场的可能,六个小时呢?”

陈益点燃香烟,道:“六个小时,有可能是在等唐一安醒酒。”

“这是严重醉酒之人,开始恢复意识的最少时间。”

侯广义脸色微变。

陈益继续道:“唐一安当时要求检测体内是否存在药物,这件事不会无缘无故,应该是断片了。”

“每个人对自身的酒量都有一定判断,他第一反应不是醉酒,而是被下药。”

“但是药物检测没有问题,那便有可能是酒有问题。”

“用高度酒冒充低度酒,挑选后劲极大的,配合酒场气氛和灌酒的人,直接导致唐一安喝的不省人事。”

“有这种可能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