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天神下凡1v4(3/4)

倘若陈锦之真的是受资本庇护的那一类人,那她应该实实在在地为此庆幸才对。

——毕竟自己招惹到的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靠自己杀出一条血路的大魔王。

但还有一个问题。

跟陈锦之打电话的那个时间节点,她说后天录制节目,那其实也就是今晚。

但节目录制到正式播出也还有一段时间。

在此期间,舆论会不断发酵。

陈锦之没法还手,可以还手的公司方已经确定选择了装死。

苏成意还没有腾出时间来思考对策的时候,现成的机会忽然就又摆到了眼前。

辩论社社长邓一舟宣读完规则之后,转身站起来。

黑板上原本用彩色的粉笔写着“欢迎新同学”,他抬手无情擦掉,重新写上:

“辩论主题:洞穴奇案中杀人者是否有罪?”

看到这个题目之后,来参加面试的新生之中就泛起一阵不轻不重的波澜。

“洞穴奇案”是一个在法学中非常著名的虚构案件,是法律规则与道德伦理极为激烈的一次碰撞,被誉为“法理学经典”。

坐在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对其有一定了解,苏成意也不例外,他曾经阅读过许多关于这桩虚构案件的资料。

邓一舟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开始宣读背景介绍:

“五名探险人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时间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存所需资源,五人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让另外四人杀死他之后吃掉他的血肉。

成员威特摩尔是成员中最早提出该建议的人,但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同意。

但另外四人仍然执意掷骰子,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为牺牲者。

获救后,此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请问,他们该被判有罪吗?”

苏成意在心里重新回溯了一下这个案件。

如果以他现有的资料来准备,他会选择正方立场,也就是主张有罪。

这和他自己的看法无关,仅仅只是针对辩论本身哪方更好打来选择的。

反方的每一个观点都有可能会遭到正方更有力、更有说服力的驳斥,而正方几乎不需要说太多,只需要抓住“生命至高无上”同时一直上道德价值就可以了。

邓一舟给了新生们五分钟的思考时间,然后继续说了这次的模式。

“今天收到通知来参与面试的总共有五位同学,这个人数有点尴尬啊,所以我们商量之后决定,不再抽签选择正反方。

大家自由选择立场,并进行时长三分钟的临场论述。

论述结束之后,其他人可以发起质询,时长五分钟。

在所有人表述完毕之后,我们会当场告诉大家面试结果,并选出本次的最佳辩手。”

这个模式,其实就是大乱斗。

各自为营,单人作战。

这对于苏成意来说是个好消息。

毕竟团队配合对他来说还要更难一些。

但发言顺序又很不利,因为一开始选择了最边缘角落的位置,他自然而然就变成了最后一位发言的人。

这样他准备好的观点很有可能就会被其他人先讲掉。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能考上京大,同时有底气来参加辩论社面试的人,就连思维方式都有些类似。

“生命高于一切,生命是唯一底线,社会秩序需要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来维持。”

“杀人需要正当理由,而什么是正当理由呢?是如果我不杀你,你就会杀掉我。

在这样的时候,我们才会认为这是正当理由。而在本案之中,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杀人有罪,杀掉无辜的人是罪上加罪,而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掉别人,更是罪无可赦!”

苏成意听着他们侃侃而谈的正方论点,幽幽叹了口气。

他抬手把面前写了几行关键词的草稿纸撕扯下来,揉成了一团。

他这动作吸引了面前评委的注意,邓一舟饶有兴致地推了推眼镜,他很期待这位在群里人气很高的737学弟。

或许是求稳不想被质询,或许是真情实感地站在正方立场,总之前面四位发言下来,竟然全都选择了正方。

苏成意垂下眼睛,看了一眼空白的草稿纸,随后施施然站起身来。

“各位评委好,我主张的观点是——杀人者无罪。”

他这行为和强行一打四没什么区别,因为他是反方,所以四位正方一定会提出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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