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资协议(4/5)

其中,最要紧的就是斯盖普公司的知识产权。

“尼可拉斯、乔纳斯,斯盖普需要的P2P技术知识产权在你们两人共同拥有的公司手里,这是什么情况?”

霍华德非常专业,上来就清查起了斯盖普的核心资产。

乔纳斯笑着说:“那些知识产权都是我们在创办Kazaa的时候申请的,不属于斯盖普,但我们可以免费授权给斯盖普使用。”

“授权?”

霍华德皱眉,“如果这些知识产权不在斯盖普手上,我们必须重新评估一下斯盖普的价值了。”

夏景行没做过专业风险投资,没插话,就在一旁认真偷师。

争论了一番,霍华德逼着两人签署了一份二十年免费授权协议,这事才算了了。

至于二十年以后,德丰杰应该早就从投资中退出了。

一家小公司,也没什么可尽调的。

花了几天时间,把斯盖普从产品到相关法律协议全部调查了一遍后,确认没有问题,三方这才开始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

夏景行投资40万美元,获得斯盖普8%股份;德丰杰方面投资60万美元,获得斯盖普12%股份。

至于斯盖普的创始团队,持有的股权全部打八折,乘以进行稀释。

在这股权划分之前,霍华德还要求斯盖普创始团队拿出一部分股权,设置一个期权池,用于激励核心员工。

如果不提前设置好期权池,等到A轮融资再设置,就会把天使投资人坑在里面:帮创始团队稀释股权,共同设置期权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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