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9章 皇帝不担心(2/4)

然而有明一朝,国家大政多系朱元璋以“祖制”名义构建,僵化不可变通。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化的文臣荫子武职,由于有军功推戴、子孙世袭的性质,在一定意义上代替了文臣封爵的政治功效与政治意义,成为朝廷酬答功勋文臣的重要形式。

这种制度的关联性虽然没有开列于典制,却为时人默认共识。

如前文所述,弘治朝就有于谦之子于冕题请再荫于谦后代武职之事,其实他当时就并列援引前朝兵部尚书王骥封伯与兵部尚书马昂、白圭、程信、余子俊等荫子锦衣之事例,作为乞请理由。

类似的将荫子武职比附为“次级”封爵,或“准封爵”制度的观点,在明代中后期广泛流行,如沈德符在编撰《万历野获编》时,就把有关文臣荫子武职的《世官》条及《补荫》条纳入《勋戚》卷中。

明代公、私文案典籍中径称文臣荫子武职为“延世之赏”、“延世金吾”,也是比附公侯伯“世爵”称谓而来。

举个例子,嘉靖初年,廷议王守仁封爵事宜,群臣就曾上奏云:

“夫封爵之典,论功有六:曰开国,曰靖难,曰御胡,曰平番,曰征蛮,曰擒反;而守臣死绥,兵枢宣猷,督府剿寇,咸不与焉。盖六功者,关社稷之重轻,系四方之安危,自非茅土之封,不足报之。至于死绥、宣猷、剿寇,则皆一身一时之事,锡以锦衣之荫则可,概欲剖符,则未可也。”

这段话说的是什么?简单的讲,就是军功大者封爵,军功小者荫子锦衣,可谓是点明了“荫武”与“封爵”之间存在的制度关联性与补充性。

嘉靖初年,时任兵科给事中的夏言等人,奉命查勘前朝武职冒滥状况后奏报,其奏疏中先论洪武“开国”、永乐“靖难”公、侯、伯册封情况,表前朝“慎重名器”之意,紧接其下陈述锦衣卫职官“额设”职官名目,并痛陈“自正统后,贵妃、尚主、公侯、中贵子弟多寄禄卫中,递进用事”,及“正德间,奄宦擅权,贵倖子弟以奏带冒衔锦衣者尤多”的弊政,甚至隐然有将勋、戚、文、武、内各类大臣的荫子锦衣都比附为封爵之意,可见荫子锦衣,在大明的政治褒奖机制中的地位作用。

王崇古在俺答封贡时,是边臣首功(他是时任宣大总督),家里得几个荫官理所当然。

高拱那就更不必说了,因为他的各种功劳,高家得到的荫官名额到现在居然还没用完——晚辈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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