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在大街上不能盯着陌生人乱看(2/5)

自她来鄱阳城已有一年多了。

这地方的天气湿的很,总是小雨连着大雨,细雨连着阵雨。

难得有一天像今天这般的好天气。

王戊倚在一个石墩边,半躺在地上,腰间挂着一个破酒葫芦,背上绑着一根枯黄的竹杖。

或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缓缓地睁开了本因为在小憩而半眯着的眼睛。

阳光有些晃眼,对于一个已经睡了小半天的人来说,这显然是理所应当的事。

于是王戊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接着懒洋洋地抬起了手,用那本该葱白,却被主人沾满了灰尘的手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只从外观上来讲的话,王戊应该也能算是丐帮里的模范弟子了。

一身灰绿相间的布袍上打着错落的补丁,杂乱的粗线头纠缠在一起,颇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

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

脖颈处的领口耷拉在两旁,可能是因为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只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来,也令穿着衣服的人看上去着实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

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

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

不过由于王戊的扮相实在是太过随性了一点,又或者说,她大概根本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形象,以至于她这一副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模样,叫人只想躲着她走,便更别说什么驻足观望了。

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

要看衣着暴露的姑娘河东街多的是,还白白嫩嫩的赏心悦目,岂不是更美。

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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