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镇(2/4)

大白菜和西瓜是常威为自己准备的日常蔬果。

西洋参则是用来赚快钱的,现在囊中空空,只剩下不到五百美元,必须要尽快入手一笔钱才行。

在买种子的时候他仔细了解过,最终决定种西洋参。他问过老板,品质高的西洋参可以卖到三百美元一磅以上的价格!

有法术傍身,他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催生出最好的西洋参,然后卖一大笔钱。到时候吃穿用度有了,搞农场的钱也有了,苟起来才能安生。

至于苜蓿,常威看重的是它的产量。他买的这种苜蓿,以高产著称。产量越高,对常威用处越大。不说以后饲养牛羊,只说用来提取植物生命精华,目下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

西洋参种植在距离烂房子最近的这片,然后是大白菜、西瓜。苜蓿则没忙着种。

刚刚改良的土壤正是充满了植物生命气息的时候,也是播种作物最好的时候。

完了播种,常威又休息了一会儿,这才一脸惨淡的开着车往镇子而去。

镇子名叫圣爱德华,距离常威的农场有4公里远。镇子规模很小,比起常威第一世时天朝任何地方的镇子,无论人口还是建筑规模,差距都很大。

一条街贯通全镇,长不到一公里,沿街稀稀拉拉的店铺,看起来很是萧条。

马萨诸塞州又叫麻省,以学府闻名,著名的哈弗和麻省理工都在这儿。而且还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森林资源,但这些都与圣爱德华小镇不怎么搭边。

这只是一个一不傍资源,二不傍地利,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偏僻小镇。

不过天朝人的足迹并不以其偏僻而驻足,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有天朝人的超市和餐馆。

常威开车到了镇上,熟门熟路来到一间中餐馆,开口就喊:“老板,给我来个正宗的回锅肉,一碗炖排骨,要大份的。”

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天朝人,一看是常威,笑起来:“好嘞,您稍等,马上就到!”

不一会儿,饭菜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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